第十二章 偶遇逃犯( 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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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少废话了,快走吧!卧槽,什么情况?”
就在两人穿过一条街道,即将到达马拉松比赛的地点时,忽然看见前面不远处的楼上窗户爆裂,一个穿着蓝色夹克的人从窗户里摔了出来。
“打架吗?要不要打的跳楼这么夸张?”
金麦基看着眼前的情况,也是一阵诧异,当了一年多的巡逻警员,打架这种事情他见多了,拿刀四处乱砍的也没少见,可是打到人要跳楼还是第一次。
“你傻啊,他明显是被人扔下来的啊!”应泽回想了一下蓝色夹克男落地的姿势,冲着金麦基说道。
金麦基闻言,大吃一惊道:“被人扔下来的,那就是蓄意谋杀啊!这可是大案子,要是抓住凶手,说不定咱们就能升职了!”
“你想多了,咱才立多少功啊,哪有那么快升职啊!”应泽嫌弃的说道。
金麦基得瑟地说道:“那是你,我可是已经拼了一年了!”
“再发呆你就别想立功了!”
应泽一边说着,一边拍了他一把,然后迅速的跑向那个穿着蓝色夹克的人摔下来的地方。
然而,还没等两人跑到,路边的一个楼梯口又有一个人滚了下来,摔倒在地上,挣扎了一下后,就一动不动了,同时,他的胸口泛起一片红色。
紧接着,从马路对面冲过来一个穿着皮夹克的男人,顺着楼梯就跑了上去,紧接着,一个穿着白色外套的男人跟在他身后,拿着一把枪守在了楼梯口。
与此同时,应泽还听到了一阵刺耳的尖叫,像是女人受到惊吓之后的叫声。
“那枪?是同事!”应泽立刻就分辨出了那个守在楼梯口的男人手中拿着的枪,正是他们警队专用的制式左轮,熟称点三八。
这种左轮真正的名字是史密斯威森M10左轮枪,因为它的枪口口径是零点三八英寸,所以才有了这个别称。
这种枪威力不算大,射程也近,在手枪里其实算不上什么好枪,所以真有悍匪像要持械犯案的话,绝对不会选这种枪。
因此,眼前的这个穿白色外套的男子肯定是警队里的人,没穿制服,应该隶属于没有着装要求的重案之类的部门。
“难道说,楼上有悍匪出没?”
便衣都出动了,对手肯定不会是普通人,应泽脑中立刻脑补了一群持枪的悍匪在楼上和警方开战的画面。
做为五年吃鸡三年伏地的老阴逼,应泽下意识的放慢了脚步,掏出了腰间的点三八,然后绕到马路上,将自己的身体隐藏在了停在路边的车子后面。
而和谨慎的应泽不同,金麦基则是掏出了枪之后,直接冲到了楼梯口,二话不说就打算往上窜。这小子向来胆大包天,他的行为很金麦基。
“啊,啊!”
那个受惊女人的尖叫声还在继续,应泽和金麦基两人也来到了楼梯口,不过一个一脚已经踩在了楼梯上,另一个则躲在楼梯口前的车子后面。
然而,金麦基并没有冲上楼,因为他被穿着白色外套的同事拦下来了。
那人见金麦基一身警服,把挂在外套内衬的身份牌给金麦基看了看,然后说道:“这位同僚,麻烦你照看一下这位小姐。”
说着,他还指了指已经停止了尖叫,正在缓缓走下来的女人。
应泽原本死死的盯着楼道,并没有在意那个正往下走的女人,不过穿白色外套的同僚一说,他也下意识的打量了那个女人一眼。
只见她戴着一个宽沿的沙滩帽,穿着一身紫色的连衣裙,宽大的帽沿挡住了脸,看不清长相,而“她”的双手也紧紧地抱着胸口,也看不出身材。
不过她的一双大脚倒是露在了外面,穿着一双白色的男款运动鞋。应泽估计了一下,似乎和他那双四十三码的脚差不多大,还有那小腿,腿毛真是又浓又密。
“长裙配白色运动鞋,这姐们穿的很后现代嘛!话说会来,这双脚得有四十二三了吧!啧啧啧,一个女人腿毛这么多,也不知道脱脱毛!”
也不知道应泽是心大呢,还是神经大条,居然还有时间想这些事情。
不过,这些想法才刚从心头一闪而过,应泽便觉察到了不对劲。要知道,这是在港岛,亚洲的时尚之都之一,女人不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是不会出门的。
穿着这个样子,在当时来说简直就是奇葩,除非是精神病才会这样穿。至少应泽这一个星期的巡逻下来,可没有看见过穿成这样的。
还有那一腿的毛,哪个女人会再没有脱毛的情况下穿裙子出门,吓死人不说,关键是把自己的脸都丢光了。
所以,真相只有一个,那就是眼前的这个女人是男人假扮的。只有男扮女装的人,才会忽略掉这些女人最基本的操作。
那么一个大男人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办成女人呢?如果没有特殊癖好,那就是为了掩饰身份了。
那么又是什么人需要在警察面前掩饰身份呢?当然只有逃犯啦!
想到这一点,应泽下意识的举起了手中的枪。然而,就在这时,穿白色外套的同僚和这个女装的逃犯对视了一眼,也正是这一眼,让他发现了不对劲,下意识的把枪口对准了女装逃犯。
可是,这个逃犯也不是普通人,警觉性极高,和穿白色外套的同僚对视了一眼后,不等这个同僚把枪口对准他,就一脚踢了过去。
他这一下,把金麦基吓得一愣,一时间没反应过来。而穿白色外套的同僚则一个后退,躲避这突然的一脚。
就在这时,女装逃犯趁机扑上前,撞飞了金麦基,同时一把抓住了穿白色外套的同僚,将原本藏在腋下的手掏了出来,顺势一捅,他手上拿着的明晃晃的匕首就被送进了那个同僚的体内。
紧接着,他飞快的拔出匕首,然后转身就跑。
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几秒钟内,离他最近的金麦基完全没有反应过来。而应泽则是被穿着白色外套的同僚挡住了视线,不敢开枪,毕竟以他的枪法,误杀同僚的可能性更大。
“少废话了,快走吧!卧槽,什么情况?”
就在两人穿过一条街道,即将到达马拉松比赛的地点时,忽然看见前面不远处的楼上窗户爆裂,一个穿着蓝色夹克的人从窗户里摔了出来。
“打架吗?要不要打的跳楼这么夸张?”
金麦基看着眼前的情况,也是一阵诧异,当了一年多的巡逻警员,打架这种事情他见多了,拿刀四处乱砍的也没少见,可是打到人要跳楼还是第一次。
“你傻啊,他明显是被人扔下来的啊!”应泽回想了一下蓝色夹克男落地的姿势,冲着金麦基说道。
金麦基闻言,大吃一惊道:“被人扔下来的,那就是蓄意谋杀啊!这可是大案子,要是抓住凶手,说不定咱们就能升职了!”
“你想多了,咱才立多少功啊,哪有那么快升职啊!”应泽嫌弃的说道。
金麦基得瑟地说道:“那是你,我可是已经拼了一年了!”
“再发呆你就别想立功了!”
应泽一边说着,一边拍了他一把,然后迅速的跑向那个穿着蓝色夹克的人摔下来的地方。
然而,还没等两人跑到,路边的一个楼梯口又有一个人滚了下来,摔倒在地上,挣扎了一下后,就一动不动了,同时,他的胸口泛起一片红色。
紧接着,从马路对面冲过来一个穿着皮夹克的男人,顺着楼梯就跑了上去,紧接着,一个穿着白色外套的男人跟在他身后,拿着一把枪守在了楼梯口。
与此同时,应泽还听到了一阵刺耳的尖叫,像是女人受到惊吓之后的叫声。
“那枪?是同事!”应泽立刻就分辨出了那个守在楼梯口的男人手中拿着的枪,正是他们警队专用的制式左轮,熟称点三八。
这种左轮真正的名字是史密斯威森M10左轮枪,因为它的枪口口径是零点三八英寸,所以才有了这个别称。
这种枪威力不算大,射程也近,在手枪里其实算不上什么好枪,所以真有悍匪像要持械犯案的话,绝对不会选这种枪。
因此,眼前的这个穿白色外套的男子肯定是警队里的人,没穿制服,应该隶属于没有着装要求的重案之类的部门。
“难道说,楼上有悍匪出没?”
便衣都出动了,对手肯定不会是普通人,应泽脑中立刻脑补了一群持枪的悍匪在楼上和警方开战的画面。
做为五年吃鸡三年伏地的老阴逼,应泽下意识的放慢了脚步,掏出了腰间的点三八,然后绕到马路上,将自己的身体隐藏在了停在路边的车子后面。
而和谨慎的应泽不同,金麦基则是掏出了枪之后,直接冲到了楼梯口,二话不说就打算往上窜。这小子向来胆大包天,他的行为很金麦基。
“啊,啊!”
那个受惊女人的尖叫声还在继续,应泽和金麦基两人也来到了楼梯口,不过一个一脚已经踩在了楼梯上,另一个则躲在楼梯口前的车子后面。
然而,金麦基并没有冲上楼,因为他被穿着白色外套的同事拦下来了。
那人见金麦基一身警服,把挂在外套内衬的身份牌给金麦基看了看,然后说道:“这位同僚,麻烦你照看一下这位小姐。”
说着,他还指了指已经停止了尖叫,正在缓缓走下来的女人。
应泽原本死死的盯着楼道,并没有在意那个正往下走的女人,不过穿白色外套的同僚一说,他也下意识的打量了那个女人一眼。
只见她戴着一个宽沿的沙滩帽,穿着一身紫色的连衣裙,宽大的帽沿挡住了脸,看不清长相,而“她”的双手也紧紧地抱着胸口,也看不出身材。
不过她的一双大脚倒是露在了外面,穿着一双白色的男款运动鞋。应泽估计了一下,似乎和他那双四十三码的脚差不多大,还有那小腿,腿毛真是又浓又密。
“长裙配白色运动鞋,这姐们穿的很后现代嘛!话说会来,这双脚得有四十二三了吧!啧啧啧,一个女人腿毛这么多,也不知道脱脱毛!”
也不知道应泽是心大呢,还是神经大条,居然还有时间想这些事情。
不过,这些想法才刚从心头一闪而过,应泽便觉察到了不对劲。要知道,这是在港岛,亚洲的时尚之都之一,女人不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是不会出门的。
穿着这个样子,在当时来说简直就是奇葩,除非是精神病才会这样穿。至少应泽这一个星期的巡逻下来,可没有看见过穿成这样的。
还有那一腿的毛,哪个女人会再没有脱毛的情况下穿裙子出门,吓死人不说,关键是把自己的脸都丢光了。
所以,真相只有一个,那就是眼前的这个女人是男人假扮的。只有男扮女装的人,才会忽略掉这些女人最基本的操作。
那么一个大男人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办成女人呢?如果没有特殊癖好,那就是为了掩饰身份了。
那么又是什么人需要在警察面前掩饰身份呢?当然只有逃犯啦!
想到这一点,应泽下意识的举起了手中的枪。然而,就在这时,穿白色外套的同僚和这个女装的逃犯对视了一眼,也正是这一眼,让他发现了不对劲,下意识的把枪口对准了女装逃犯。
可是,这个逃犯也不是普通人,警觉性极高,和穿白色外套的同僚对视了一眼后,不等这个同僚把枪口对准他,就一脚踢了过去。
他这一下,把金麦基吓得一愣,一时间没反应过来。而穿白色外套的同僚则一个后退,躲避这突然的一脚。
就在这时,女装逃犯趁机扑上前,撞飞了金麦基,同时一把抓住了穿白色外套的同僚,将原本藏在腋下的手掏了出来,顺势一捅,他手上拿着的明晃晃的匕首就被送进了那个同僚的体内。
紧接着,他飞快的拔出匕首,然后转身就跑。
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几秒钟内,离他最近的金麦基完全没有反应过来。而应泽则是被穿着白色外套的同僚挡住了视线,不敢开枪,毕竟以他的枪法,误杀同僚的可能性更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