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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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年底的时候,我从广州灰溜溜的回到家乡。在女朋友的陪伴下度过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年。中国人过年除了忙以外就是热闹,从我回来到大年初三,几乎晚晚要喝酒,有时候在大排档,有时候就在路边的烧烤摊上,偶尔也去去酒吧茶座那些扔钱的地方。

    朋友多是好事,朋友太多就有点尴尬了,出来混,大家讲的就是交情,这是我做人的原则,所以我从来不懂得拒绝朋友的邀请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那些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变了没,但是这两年在外头见过太多的男人在玩虚情假意的游戏。表面上称兄道弟的,回过头就捅你一刀。我这人对朋友单纯,所以老是被人捅。

    这也是我在外头混了两年多,依然毫无所获的原因,不过虱子多了,也就不怕痒了,久而久之我学会了麻木。大年初四接到了一个电话,是老鹏打来的,说得很直接,就是要我初六过去喝酒,还说gss都回来了。

    今年的同学会就差我一个。一放下电话我就开始犹豫了,终于我还是决定回x市看看那班老友。gss的全称是great students six。

    高中的时候全校风靡日本漫画gto也就是麻辣教师,而我个人非常喜欢那个有着很强英雄主义的主角,对于gto的理解,我当时认为是greatteacher加上鬼冢英吉的姓。

    所以我们班上也组织了一个篮球队,名字就叫做gss。有人说我打篮球有乔丹的风范,这就好比有人说我写上了个屁股只有巴掌大的90后美眉的文采很好一样,大家当风吹过就算,也不必认真计较。总之,在藏龙卧虎的高中时代,我的篮球水平在校内排得上号。

    虽然每年的球赛我们班都没有拿得过冠军,但是这并不妨碍悲情的gss拥有一批忠实的“fans”

    当然,可儿也是其中的一个。认识可儿是我读高三的那一年。那一年我们一路艰难的打进了决赛,而这个校花级别的美女更是场场都到边上助威。

    也就在那时,我认识了这个女孩。初六的早晨零星下起了雨点,我一大早就买了车票,往心目中的圣地赶去。说是为了早点见到多年不见的老同学,其实心里面记挂的却是那一抹紫色的媚影。市以前不叫x市,应该叫x县。在我的印象中,那是个古老中夹杂着朝气的地方。

    而那座城市有一种神秘的韵味吸引着我,虽然被现代化的物欲横流冲击的有点变质,但是山还是那山,水还是那水。就如市一中,多年后重新站在校门口,凝望着头上的匾牌,依然令我肃然起敬。

    长城也好,西湖也罢,走南闯北的过了两年的游子生活,从来没有一处地方可以像这里令我魂萦梦牵的记挂。这所学校据说有三百多年的历史,其前身是雍正年间的学堂。在g省算得上是鼎鼎大名了。

    不仅因为她的历史悠久,更因为她的升学率在全省也是名列前茅的。当年因为种种复杂的原因,家里人帮我交了高昂的择校费后,我有幸成为了其中的一份子。我的缅怀而伤感的情绪在和看门老伯一番‘动情’的交涉后,变得悻悻然。

    由于是放假期间,学校只有到规定的时间才开放。我来得显然不是时候,不过在我往回走的时候,我改变了去找老鹏的主意。顺着学校的围墙绕了半圈后。

    终于找到了记忆中的地方,当年寄宿在学校里头,有时候晚上在网吧混得忘记时间了,就会从这里翻墙进去,由于很多年没干这种事了,落地的时候险些崴了脚。几个冒着零星小雨在篮球场上玩球的学弟学妹,表情古怪的看着我。

    这样狼狈的出场,和我一向的正派形象有点相悖,但是这并不影响我此刻的心情,我友好地朝他们挥挥手,很自然的走到一边的单双杆区内。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双杆,然后手一撑,脚一划,坐了上去。

    呵呵,阔别六年多的母校,我回来了!我终于回来了!为了忍住想振臂高呼的情绪,我从兜里掏出根烟来,悠悠然的抽了起来,我不得不感慨岁月如梭,几年前我还厌烦着这里的一切呢!糟糕的伙食,拥挤的寝室,最后一排永远吹不到风扇的课室。

    现在呈现在眼前的一切却令我感到亲切极了,尽管熟悉中又有着陌生,当年煤渣跑道已经换成了一层塑胶,原本空洞的球门已经多了一副灰白色的网,就连最熟悉的白底黑圈的篮板也上了百事可乐的广告。

    但是这片土地上,见证了我的成长。曾经多少个日日夜夜在这个篮球场上奔跑我已经记不清了,但是那些欢快的场景却依然历历呈现在眼前。我永远记得那一天,也像今天下着这般细细的毛毛雨。

    那是决赛的日子,仿佛又重临其境般的,我又听到了周围观众的欢呼。 这一刻,我放弃了男人的骄傲,很痛快的抽噎起来,很久以前就认得罗伯特巴乔了。

    总觉得他离我的世界很远,但是那天,我觉得他就在我身边一样,或者说,我开始懂得他了,终场的哨声响起,很多人都哭了,我也哭了,高中三年,最遗憾的莫过于这场比赛,也许承载了太多人的期待,梦想的小舟,没有到达彼岸就沉了。

    有些事情,想忘也忘不了,会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清晰。曾经我嘲笑过那些不守诺言的家伙。现在我不得不嘲笑自己。

    因为我发过誓,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,但是,我终究还是重新回到了这里,有些东西是回避不了的,就像是吃饭,你能不吃饭吗?这个比喻有点牵强。

    但多少是一个理由,我为自己找到回来的理由。比赛结束后,人群渐渐地散去,剩下的人依旧很多,都是‘fans’。

    我一边擦着眼泪,一边虚伪地安抚着队友。很突然的,一个人影扑进了我怀里,紧紧地抱住我,嚎啕大哭起来,她就是可儿,这一幕,让所有人吃惊。

    特别是从y市特意赶来看我比赛的女友。要知道,之前我们仅仅是打过几次照面而已,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过。

    回想起这个率性的女孩,我不禁心里一痛,多少年了,我心中一直惦念她。这也是我发誓不再回来的原因,可是,我回来了,还回到了初识的地方,而且,就站在她曾经拥抱过我的地方。同样地下着小雨,而她呢?也许是做梦,也许是上天垂怜。

    当我看到那一道身影在向我缓缓走来时,我知道那不是梦。是不是这就叫无巧不成书呢?如果我那次没见到她,也许就真的不会有这篇文章了。

    淡黄色的呢质毛衣,搭配着深灰色的紧身牛仔裤,也许人长得漂亮,穿什么都好看吧,总之,她就像画中人一样的向我走来。“小可?”虽然我百分百的肯定是她,但是我还是用不太肯定的语气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现在叫ivy,你是不是不认识我了,这样的看人家!”她的笑容一如既往的妩媚。只是声音略带着沙哑的磁性,少了以前的清脆,是否人长大了,有些东西终会改变呢?可儿?ivy?“忘记谁也不敢忘记你啊!”我故作轻松的笑道。“呵呵,你还是一点没变啊,色眯眯的。”

    小可的语气有点玩味,看着我的眼神也充满了暧昧。我不习惯女人这么的直接,特别是现在的小可,染着红色的头发,微微歆合的鼻翼上还镶了颗亮闪闪的鼻钉。

    和我印象中的她有着很大的区别。“对了,你怎么会来这里的?你刚才没被那看门的老头拦住吗?”我避开她的眼神,找了个话题。

    “我每年过年都会回来一次,来这里。” 小可轻叹了口气,瞥过脸,朝塑胶跑道上走去。我一时哑了,想说什么,喉咙却像被堵住了一般,说不出口。只能默默的跟在她身后。六年前,小可读高一,我读高三。她一进校,就引起了轰动。不用怀疑全校人的眼光,她就是公认的校花。

    觊觎她美丽的人很多,老鹏是一个,虽然对于美丽的事物,每个人都有那份向往,但是,作为朋友,我还是忍住了,经过那一抱之后,顺理成章的小可和我们熟识了起来。

    也是从那时起,我违心的做起了月老,虽然知道小可喜欢的人是我,而我也喜欢这个率性的女孩,但是我有女朋友的事情人尽皆知,我不好意思公然脚踏两船,只能拒绝了小可。

    不过为了老鹏,也为了自己能够多看她几眼,我们还是经常的混在一起。学生时代大家都没什么钱,所以能去的地方不多,除了爬过一次山外,主要活动的地方还是在校内。

    在我们的学校,毽子是传统的课间活动,有空地的地方就有人踢毽子。学校内还有毽子比赛。学校的毽子队,每年都要参加全省的毽子比赛。小可身材高挑,有一米六八,很自然的就被毽子队挑了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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